如果说2014年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元年,那么2015年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破局之年。5月,人民银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伴基准利率下调而来的是上浮区间的进一步松动,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利率的天花板和地板都有所拓展,是为市场化改革的土壤。
省行也在总行挂牌利率的基础上,制定了对二级分支行的存款利率上浮权限。对个人定期存款的上浮比例按照存款金额、存款期限、AUM值等进行差别化利率上浮政策。
利率是储户最为关注的的核心指标,日常工作中,客户经常会询问现在的个人存款定期利率是多少,而我们无法给出精确的答复,需要询问客户存款金额、存款期限等因素再根据前期办理经验说出利率预估值。而对于上浮条件较为苛刻的三年期、五年期存款,在我行办理的客户更为减少,可提供的参考经验自然相当缺乏。对于营销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另外,按照我行现行规定,对于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客户,若部分提前支取后余额不满足初次执行上浮条件,需对本金进行全部支取再存入方可执行新上浮标准,造成了客户利息损失,对客户满意度有一定负面影响。
对于我行目前的现状,我有几点建议:
一是利率上浮系统增加预计算功能。设置交易码,柜员输入金额、存期、存入时间等可以查询存款上浮比例,系统显示利率、是否自动转存等,当客户询问时柜员也可以通过该交易码查询相关利率。
二是现行办理存款功能优化。根据客户所存的金额,系统自动判断上浮利率限额,无需柜员再在系统内手输上浮比例。如果超过网点所能上浮的比例额,则需要二级行或省行授权。
三是执行利率自动浮动功能。这样可实现对于部分提前支取的客户,剩余的本金按利率上浮政策自动测算后重新进行上浮,由系统自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