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行处理了两起关于信用卡的投诉事件:
事件一:客户王某收到来自95533的短信,短信内容提示其银行卡为信用卡还款支出6000多元,于是客户来到我网点查询明细,因为她自认从未在建行办理过信用卡。几经波折,在后台查到该客户在长沙某支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且有消费记录,由于逾期未还款,我行直接从其储蓄卡上扣款补足。得知这一消息,客户极力否认,且情绪一度失控。于是我行工作人员调出当年办卡的原始凭证核对,发现她们的笔迹并不吻合。我行将情况上报了上级行,几日后,总行最终认定是另有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
事件二:我行大堂经理收到一客户电话,询问半个月前他在我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但是一直未收到,不知为何?通过客户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我们为其查到该卡已经签收。但客户质疑他当时都未提供地址,卡片寄到哪里去了。再经询问,客户当日是由朋友劝说一起来网点办理,整个过程他只确认了签名,其他信息都是由朋友提供的。由此推断,该客户的信用卡已被朋友签收。
上述两起信用卡投诉事件均隐藏了极大的风险隐患,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防范:
一、坚持“三亲见”,按章操作。在信用卡营销中,不能为了实现销售而盲目大意。务必要落实“三亲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严禁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从办卡源头上控制风险。
二、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客户风险意识淡薄,对信用卡以及信用隐私不够了解,因此我们在营销过程中要对客户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做好安全提示,向客户普及信用常识,提高自我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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