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风险管控能力,全面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坚持以纪检监察“融入业务、促进发展、创造价值”为切入点,以建立内控机制制度建设为主要抓手,强化制度管人,依靠制度管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主要环节,建立并落实了“十项制度”,才能确保了案件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业务检查责任制度。以“三道防线”建设为突破口,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我不敢为、我不能为、我不想为、我不愿为”的从业行为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了群策群防的多维监管体系,健全和完善从领导到员工、从条线管理到日常检查的上下联动、纵横配合、全员参与的监督检查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案件防控与内控管理运行模式。基层机构与各业务部门作为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各项业务必须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健康地开展和运行;风险、会计主管、合规、审计等部门和柜面业务专职检查人员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各项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活动,必须有效做好风险的诊断、排查和监督、预警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对操作风险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和责任追究。“三道防线”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互相监督,发挥机制的综合效用,将监督检查渗透到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使风险防控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于监管、审计和业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基层机构、风险经理、会计主管、纪检特派员分别履行监督和再监督职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要做到“一个明确”和“五个纳入”。“一个明确”:即明确了相对固定的部门整改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五个纳入”:将减少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提高整改工作质量效率、减少同类问题多发纳入各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将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各部门工作报告事项,明确相应的管理和报告途径;将整改工作检查、指导与培训纳入各部门业务检查、指导与培训计划;将各部门整改完成情况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将审计监管检查发现的制度、流程、系统、管理缺陷纳入各部门制度、流程、系统、管理优化计划。二是要建立 检查整改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传递、跟踪、督导的工作制度,使问题整改工作实时跟踪督办,按时限和质量要求进行整改。三是要认真对待内外部审计和检查,很抓整改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率都要求达到100%,不断加强问题整改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各项业务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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