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师出以律”,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在行为上明确规定严禁员工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对建行每一名员工都有强制约束力,这是铁的纪律,容不得半点亵渎与侥幸。
作为建行从业人员,在新的形势下,怎样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应如何做到遇风雨而不化,宠荣辱而不惊呢?笔者认为必须要做到:
一是立德。德,仁义道德之意,只有对仁义道德有深入体会,才能在实践上避恶趋善。当今社会不乏一些污浊的空气时刻在挑战着人们道德底线。金钱面前曾让很多人做出有违伦理的事,曾让多少高官流下悔恨的泪,他们在醒悟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由于什么什么的原因,放松自己的政治思想学习,前人之事,后人之师,我认为在金融部门的从业人员要想能洁身自好。立德是根本。建行主要是运用信贷、利率、结算等经济手段,间接控制和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它的业务性质,就决定从业人员和客户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那么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在《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业禁止若干规定》中,就强调了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十九条禁令,它是对建行从业人员行为上更好约束。作为建行的从业人员应熟知建行各种规章制度、各种业务操作规程。要注重德育素质的培养,要加强学习,通过多种渠道丰富自己知识,开拓眼界,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以一颗纯净的心去看待万物,要把握欲望和现实的尺度,践行智者的箴言:淡泊名利,宁静而致远。
二是慎行。三思而后行,谨慎而行之。这是古人对行之前所总结出来的人生哲理,认为只有道德上的认识知与实践相统一,才能达到追求至善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知行不统一的现象也不乏其数。知法犯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足以说明我们在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更应约束自己行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中不但告诉我们怎样做事,而且就违反实施从业禁止规定作了详细的阐述,并强调一旦有这些行为发生,一律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规定》为我们指明了行的准则和反其道而行之的后果。在这一框架内,我们要把认识的德用于实践中的行,才不会偏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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