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的从各种渠道看到,国家在上海和重庆市进行房产税试点,虽然我们还没有正式经理房产税,但从现有趋势来看,在我国征收房产税只是时间问题,于是很多人都大声呼吁“房产税来了”,甚至在有房一族,也别是多房一族中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恐慌。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属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因房产税开征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房产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中国的房价近几年已经达到飞速飙升的地步,政府频繁在房地产政策上立规矩,各级政府也纷纷响应,在许多切房地产新规中由于难以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靠卖地收入维持的地方财政,由于减少了收入,难以为继,所有的遏制房价政策最后都以房价的不断飙升而失败。
这一次房产税看起来是个新鲜事物,很快有可能在全国普及,但是看看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有既往不咎的趋势,维护既得者的利益,这样下去的恶果,很可能造成房产税不是一个维持公平的税种,而且征收的难度和自由裁量度比较大,特别是这些新政只对今后购买的新房为主,那就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
如果房产税安置按照试点城市的方式实行下去,中国的房产税有可能会出现以下结果:
一是房产税无法降低房价,只是增加了政府的一项新的收入来源。而这项收入由于征收的不公平性,将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平和贫富分化; 二是房产税过于高额,引起被征收人的不满,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三是房产税造成的新的不公平,房产税如果不包括所有住房,那些已经拥有很大面积的既得利益者可以不缴纳,而新购买的试图改善住房条件的人却要承受沉重的养房负担,势必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四是房产税领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房产税的弹性比较大,征收体制的不健全,势必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五是征收难,促使地方政府继续卖地,税收,特别是针对个人的征收房产税一定比较难,加上不完全征收,靠房产税维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非常困难,这无疑将使地方政府没有卖地来的方便,很可能造成新的卖地行为。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对于房产税征收的担忧,从短期看,房产税的出台自然对房地产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能对高涨的房地产价格起到威慑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供求关系和后市预期,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一剑封喉”,楼市调控仍需继续打“组合拳”。
房产税改革一度被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杀手锏”, 但我们也应看到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其出台不太可能导致房价出现大幅下降。同时房产税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投资需求,房产税将使房屋持有者考虑持有成本,房地产投资收益增加不确定性,这会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关系产生微妙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