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刘金宝,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总裁。作为一个风云人物,刘金宝曾协助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金德琴、王雪冰、朱小华等多起金融部门高层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
2007年5月,刘金宝在中银香港行政总裁的舞台上消失。今年2月,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向媒体正式披露,刘金宝涉嫌经济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审查。一颗“金融新星”消失于长空,留给人们无尽的思索。
“黑洞”何在?乃至被评为“上海十大杰出青年”、“世界十大杰出青年”的“精英”都未能幸免。“黑洞”何在?乃至“五年之中三次提升,仕途顺畅前途光明”的“新秀”重蹈履辙。这一串串问号,让人们细细探究。
从小就有“野心和冲动”的说法,似乎不足以服人。毕竟,他曾作为佼佼者被派住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工作,作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外汇和黄金交易员之一,业绩不俗,这才有了他崭露头角的机会。
“交友不慎”的说法,似乎有一点道理。身为香港银行界重量级人物的刘金宝,与内地在港的其他金融界人士关系并不密切,却与极尽豪奢的周正毅、钱永伟之流密为一体,结果便成了“狼狈为奸”。时下的金融界有一种说法,违规贷款等金融案件的发生,乃至早已被人们视为猛兽的“担保圈”、“关联交易”,事实上都与当事人的“社交圈”有关,只不过现在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对商业银行高管的“社交圈”进行监督。于是乎,要管“八小时以外”的呼声,不绝于耳。
但这毕竟还不是问题的全部。《财经》杂志近日刊登的“危险的三角”和“刘金宝其人”的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数据:一家名为上海万泰集团的民营集团,通过20多家关联公司,三四年间从中行上海分行先后贷款28笔,本外币总额达14.8亿元,本息合计近16亿元,除两笔当时属长期贷款尚未到期,95%都已变成不良贷款!且违规贷款的发放,其手法又粗俗恶劣之极!倘其披露的事情属实,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论定:刘金宝的堕落,在于没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能阻止其堕落,尽管我们有不少“书面机制”和“标语机制”。
从这个定义上说,刘金宝在给我们上课。他从反面告诫我们,在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时,我们要做很多事情,但必须做好的一件事情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内部改革。相对于资本充足,严密的内控更为重要。温总理说的“不太放心”,其实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