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犯人船》一书记载,18 世纪末期,英国政府决定把犯了罪的英国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运送犯人的工作承包给了一些私人船主,英国政府以上船的犯人数支付船主费用。当时运送犯人的船只多是由破旧的货船改装的,条件十分恶劣。而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上船前尽可能多装犯人,一旦按人数拿到了钱,就对这些犯人的死活不管不问。3 年间,从英国运到澳洲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高达12%,有一艘船上的424 个犯人竟然死了158 个,死亡率达37%,使英国政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人力资源损失。于是英国政府开始想办法改善这种状况。最初,他们在每艘船上都配了一名监督官员、一名医生,并对犯人的生活标准做了硬性规定。但死亡率不仅没降下来,连有的监督官和医生也不明不白地死在船上。原来,一些船主为了贪利而行贿官员,官员如果拒不顺从,就被扔进大海。政府又尝试采取教育官员、严厉惩罚船主等措施,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犯人死亡率依然居高不下。后来,一位英国议员提议政府,以到澳洲上岸的人数为准给船主计算报酬,难题迎刃而解。犯人死亡率一下降到了l%以下,有些船只,经过几个月的航行也是零死亡率。原来制度的缺陷在于政府付给船主的报酬是以上船人数来计算,这就给私人船主为谋取最大利益留下了制度的空子。而新制度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却对船主起到了最大的约束力作用。这就是好制度和坏制度的区别。
由上面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做好事。因此,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制度对任务和目标的达成来说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让我想到了近来我们行大力推行的电子银行的各项业务, 据艾瑞咨询预测,到2012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交易规模将超2万亿元。巨大的市场规模让银行、电信运营商和民营支付企业纷纷加大市场投入,为了在电子支付行业分得一杯羹,我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千里之行,始于脚下,电子银行的第一步就是要客户先拥有建行的卡,进而签约网银,客户有了在电子银行支付的工具才会去尝试体验更为丰富的电子支付,而推行网银的最前线就是柜台,就是所有基层行一线的员工。记得在07年、08年初步推行时,只是分配了些任务,柜员积极性也不高,因为看不到与平时业务的区别,所以一开始效果不太明显,当时的状况有些像故事中前期的制度标准。后来省行下达了新的文件,就是所有签约产品有效激活后买单到个人,这一制度的变化从根本上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大家看到了切实的利益,纷纷向客户介绍电子产品,并形成了你争我抢的大好局面。
在签约产品上大家跑马圈地之时,还要每个签约帐户保持有“活力”就是要经常交易,紧接着省行下文件把每个行的电子银行帐务性交易量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2007年底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了的次债危机带来了全球的金融危机,但适当的经济泡沫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凡事都有两面性,电子交易量在考核中也产生了不少泡沫,省行发现这一问题后作出重要通知,对电子银行虚假交易的行,不论是员工还是客户所为,一律对网点负责人及责任人按相关文件处罚。同时省行也加大了对正常电子交易的奖励,《2011年电子银行帐务性交易量专项激励考核办法》,电子银行帐务性交易量按0.12/笔直接配置人力费用到网点。用制度来保证电子银行的健康发展。
省行用制度保证电子银行快速健康发展的方式与英国政府以到澳洲上岸的人数为准给船主计算报酬有异曲同工之妙,相信电子银行在省行好的制度的指引下一定会创造出一片属于建行自己的电子银行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