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12月9日公布的贺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贺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显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支行未认真履行贷前调查,造成贷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贺州银保监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万元人民币罚款。
贺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贺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显示,王学军未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贷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贺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处以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贺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贺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显示,张海舟未认真履行贷前调查,造成贷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贺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处以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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