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收缴假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94.5万元。
同时,时任北宫管辖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兼北宫支行行长田国胜、时任临朐管辖行行长张丽红、时任北宫管辖行营业部总经理刘洪姣、时任临朐管辖行营业部总经理田乐亮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负责,分别被处罚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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