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年来,保险资金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债转股业务,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截至今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超过900亿元。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发行人应当经营审慎稳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
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投向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份额分级的,应当为优先级份额。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保险资金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债转股资金来源,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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