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3万元。
此外,时任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张丹对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时任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郑丽颖对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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