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人银行账户开立超过规定期限未向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备案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超过规定期限未向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II类个人账户超限额支取现金的问题,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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