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青银罚字〔2020〕1号、2号)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5宗违法行为:1.统计数据错误;2.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资料;3.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不完善;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罚款22.5万元。
彭革时任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副行长,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罚款1万元。
官网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源自香港,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机构——南洋商业银行全资拥有的内地外商独资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天眼查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股东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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