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官微消息,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了解,吴华,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会计科科长,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黎明支行行长,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
2018年3月30日,温州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华为副董事长。同时,聘任吴华为行长。
2019年8月19日,吴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26日,温州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停止吴华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行长职务。
资料显示,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截至2019年末,该行总资产2304.72亿元。去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31亿元,净利润6.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