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湖南证监局披露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1.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2.投资者适当性执行不到位,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工作存在漏洞,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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