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银罚字〔2019〕2号)显示, 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市贵商村镇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以8万元罚款,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4000元罚款。
广元市贵商村镇行成立于2011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4.59亿人民币,刘钜野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601997.SH),持股比例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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