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来基层银行发生的大量案件来看,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部监督制约不力是发生案件的主要原因。因此,分析银行基层机构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是有效防范案件、确保经营安全的迫切需要。笔者结合自身分管案防工作实际,就当前基层银行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提几点个人看法。
一、当前基层农行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防理念不够牢固。个别基层行的管理层对案防制度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整章建制就有了约束力,就等于建立了案防机制,忽视了对制度执行的动态跟踪管理。有的基层行还没有真正建立只认制度不认人的法制性控制机制,以感情、信任和习惯代替制度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少数员工思想麻痹,好人主义严重,遇到同事违规操作,怕恼人、怕惹事,不闻不问,不报告,不抵制;少数网点负责人对防案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两手抓”,防案工作时冷时热,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对领导干部约束不力。一是从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来看,一般都是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制约,而对具有一定决策权的领导干部约束力不强,有的制度对违规的一般责任的责任追究规定比较明确,而对主要决策者领导责任的追究规定不太明确,或是追究得偏轻。二是从内控机制上看,一般的监督程序和办法都是由上层向下层的监督,特别是基层行的领导,既是各项监督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对全体员工的监督者,在监控制度和措施上很少有员工对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这就把领导干部排除在内控制度的监督范围之外。
(三)案防体系不够完善。内控的“三道防线”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监督和处罚机制不够到位,特别是管理者或领导者的管理责任还未真正落实,具体表现在:“一线”自控被弱化。开展培训的重点通常是如何拓展客户、发展业务,对员工如何认识金融风险、防范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却很少问津;“二线”互控被淡化。近年来,自上而下比较注重业务经营目标的实现,对完成经营目标的考核力度,也远远大于对案防制度执行和评价的考核,从而对各部门执行制度的监管和相互制约方面相对有些放松,有的基层行为了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在工作中形成了“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工作中千方百计地完成业务经营的“硬”指标,而对案防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抓的相对较“软”,还有的部门出于“本位主义”思想,怕“家丑”外扬,在例行检查时不是敷衍了事,检查不深不细,有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自行消化,不加深究,这样更助长了个别人无视规章制度、违规违纪的侥幸心理。“三线”监控被转化。作为“三道”防线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监督管理部门定位不明确,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监督职能逐步弱化。
(四) 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制度在执行中变形。由于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需要等原因,存在着多讲灵活性,少讲原则性,把应落实的制度加以变通执行或回避,致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由于基础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造成制度不落实,一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因岗位缺员或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而无法照章严格执行,结果导致案件的发生。三是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的矛盾性,导致制约落实的形式、标准等具有灵活性,造成执行标准和结果不一,也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四是授权机制不完善。授权按业务分类来确定,缺乏总体控制;权限设定不恰当,分级授权时,缺乏一种各岗位相互制衡的权力分配机制,导致个别岗位、部门的权限可能被无形扩大;权限设定标准不科学、不明确,使授权无法得到应有的控制。如一些业务办理中的规定必须经基层机构负责人授权,但实际上基层机构负责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岗,经办业务人员经常越俎代庖,造成内部控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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