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个人助业贷款自2005年正式面向市场推出,怀化分行于2006年成为湖南省第一批开展个人助业贷款的地市级分行,该产品由于市场定位准确,深受客户青睐,业务发展较快。但近两年来,怀化分行个人助业贷款受到同业产品的冲击较大,发展势头趋缓。个人以为,建行对此项业务在流程设计上可以进一步改进,尤其是在抵押登记环节,可以顺应市场,适当优化。在此简述个人观点,供各位同仁探讨。
一、怀化分行的现行模式
一笔个人助业贷款通过系统审批后,即由个贷中心签约岗打印《个贷业务调查申报审批表》,面签《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和《个人额度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填写“怀化市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如抵押物在县市,则选用“XX县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到相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和《个人额度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共用同一个由系统生成的合同编号,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期限(根据审批表填写),而抵押合同中只约定主合同的编号,没有再约定抵押期限。
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主合同编号,且此编号在建行个贷系统中也是唯一的,造成抵押合同只对应一个借款合同(即主合同只有一个、所担保的债权也只有此一笔),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出具《房屋他项权证》的“设定日期”和“约定期限”栏中分别填写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的起、止日期。
二、现行模式下的不足
现行模式下的抵押、解除抵押流程简述如下(仅指怀化市区内的抵押物):
(一)抵押流程。
1、贷款审批、客户到个贷中心面签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个人额度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怀化市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等资料到怀化市房产局及房产管辖区的房产所设定抵押,由所辖房产所出具“怀化市房产管理业务收件收据”;
2、客户将“怀化市房产管理业务收件收据”交给建行怀化市分行个贷中心抵押登记岗;
3、由个贷中心抵押登记岗凭“怀化市房产管理业务收件收据”去相关房产所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4、个贷中心抵押登记岗根据《房屋他项权证》在个贷系统中做“权证信息登记”,再做“权证入库申请”;
5、个贷中心抵押保管岗在个贷系统中做 “权证入库确认”,打印“抵押物收妥通知书”(2份);抵押登记岗核对“抵押物收妥通知书”并加盖部门公章退回抵押保管岗;最后由抵押保管岗将盖章后的“抵押物收妥通知书”一份归档贷款材料中,一份随《房屋他项权证》进档案室保管。
(二)解除抵押流程
1、客户到会计机构(网点)还贷款,凭网点出具的“结清证明”到个贷中心申请注销额度,抵押登记岗从个贷系统打“额度清单”;
2、客户持个贷中心出具的“额度清单”又回到会计机构“注销额度”;
3、客户注销额度后再回到个贷中心抵押登记岗做“抵押物出库申请”,打印《押品权证转出通知书》,由个贷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
4、客户持《押品权证转出通知书》再回到会计机构做“抵押物交易”销账,并在《押品权证转出通知书》上加盖会计部门业务公章;
5、客户再回到个贷中心抵押保管岗取抵押物实物(抵押物保管岗根据《押品权证转出通知书》取出《房屋他项权证》交付客户)。
6、客户持《房屋他项权证》到抵押物所在区域的房管所“注销抵押”(填写申请表,办理注销后房产所再盖章确认,并填写《房屋他项权证》的“注销日期”栏);
7、客户持《房屋他项权证》及房产所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到怀化市房产局档案室交还《房屋他项权证》,取回《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现行模式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不利于提高效率。怀化分行目前办理的个人助业贷款中,以额度期限二年的为主,客户在实际用款时一般采取一年支用一次,第二次循环支用后额度到期。同一客户如再需要申请贷款,则全部重新做,包括贷款的申报和抵押手续的办理。其中最突出的矛盾就是抵押手续的办理。在继续用原抵押物抵押且价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原已抵押在建行的抵押物必须走如下流程:到建行解除抵押→取出他项权证→到房产部门换出两证→重新设定抵押→房产部门出他项权证→银行取他项权证入账、保管。可以看出,流程明显重复。
2、不利于节约时间。一般情况下,到银行解除抵押并取出他项权证可以一天内完成,但到房产部门换出两证最快也要一天。而设定抵押的时间更长,房产部门的公开承诺是“两个星期”。也就是说,取出抵押物到重新再设定抵押,一般需要二周以上的时间。
3、不利于控制成本。以额度期限二年的助业贷款为例,如某客户在建行做6年的个人贷款,须申报额度3次,相应地办抵押登记手续3次,抵押登记费用也须交纳3次,此项费用只是纯粹增加客户的成本,而对银行没有产生任何收益。
4、不利于培养客户。同样是额度期限二年的助业贷款,按现行办法,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也为二年,此期限内客户在建行的业务是稳定的,但如将抵押设定的期限延长,客户如继续有信贷业务需求,肯定会将建行作为首选,对于我行培养客户和挽留优质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利无弊。
三、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
据不完全统计,怀化建行目前所支持的个人助业贷款客户不下2000户,其中80%以上的信贷业务需求不是一次性的,都有持续经营,扩大经营规模时大多会再次寻求银行合作,其中有一部分继续做个人信贷业务,有一部分会转化为小企业业务,也有相当一部分直接转向其他公司类信贷业务。因此,如何将原有人个贷客户做大做强,做长久,是市场需求也是银行经营的追求。
在怀化市,目前房产部门对设定抵押的操作办法也有利于更改(延长)抵押期限。房产部门是根据借款合同来设定抵押期限,业务收费也只是根据贷款金额计算,与抵押期限无关。也就是说,同一笔抵押登记业务,抵押期限设定2年与设定10年的收费是一样的。因此,在客观上为银行采取“在某时期内一次性设定最高额抵押、多次借款”的业务办理方式打开了便利之门。
当地同业市场中,中国银行已采用了延长贷款的抵押期限的做法,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根据客户实际灵活设定抵押期限,一般设定为8年以上。
四、个人建议
建行的个人助业贷款也完全可以采取延长抵押期限的做法,对培养优质客户、降低客户筹资成本、提高业务效率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操作中,只需在以下两个方面作适当修改:
一是修改《个人额度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抵押合同中对主合同的约定参考公司类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格式,修改为约定某一时期内某客户与建行签订的《个人额度借款合同》都可以是此抵押合同的“主合同”。
二是优化个贷系统。客户清偿个人贷款后,系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灵活选择是否需要取出抵押物,对需继续贷款且抵押物不变的,完全可以不置换他项权证,抵押在有效期内,只须重新发起贷款审批流程,待系统审批后,与客户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而不必再重签抵押合同。合同签约岗完成签约后,经过核费,即可放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