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我有幸参加了在天心支行召开的参加了“廉洁从业案件防控视频讲座”会议,获益颇多。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人来说,这次会议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我在以后工作中的作风指引了方向。
学生时代,天天接触的新闻报纸都是“XXX局长贪污XXX,被双规”,一直以为与贪污、贿赂有关的都是一些政府的高官。而这次会议却警示了我,商业贿赂并不是那么遥远,它就隐藏在我们生活中、工作中,也许哪一天就会来到我们的身边。会议中一位某省省委副书记的忏悔书给了我心灵很大的撼动,一个外地人通过自己的奋斗,从最年轻的县委书记,到最年轻市委书记,最后到省委副书记,这个过程是多么的艰辛,然而就因为一次抱着“下不为例”的态度接受了贿赂,就陷入了“贪污”这个泥潭中不可自拔,每天都心惊胆颤直到最后接受法律的制裁,毁了他,也毁了他整个家庭。会议结束后,我一直在思考,作为一名建行的员工,我应该如何认识商业贿赂的本质,如何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如何与商业贿赂做斗争呢?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之风愈演愈烈,已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毒害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建设银行作为国家主要的商业银行之一,资金密集度高、金融调配职权大,处于社会经济交往的核心,在贷款、固定资产购置、资产处置等方面都极易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与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做斗争,对于我行深化严格管理、推进有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贿赂本质的认识
严重的商业贿赂实质上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之做出了明确规定,它侵害了我国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廉洁性,对公正的社会秩序构成了破坏,成为和谐社会构建道路上的“拦路虎”。商业贿赂在我国的盛行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二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置配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贿赂大都是在账外暗中进行,产生的不正当利益进入交易对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导致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3、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有关假冒伪劣产品案例表明,它们之所以能在全国通行无阻,其主要法宝就是在其经营中大兴商业贿赂之风。
4、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信贷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向商业贿赂做坚决斗争
作为建设银行的一名普通员工,我完全支持国家和我行部署的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加强反商业贿赂的学习,严以律己,依法办事,支持公平竞争,为扭转社会风气、净化经营环境、规范经营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