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督,有效牵制“一把手”手中权力
一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搭建公开竞争的竞技平台,坚持公开选拔,防止“一把手”暗想操作或个人说了算。
二是强化对财务审批权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一把手”财务权利上限。坚决推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和基建公开招投标制度,大力推进阳光工程。
三是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循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严格执行“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不决策、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决策”的议事机制,对“一把手”的决策权实施有效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能力强弱,更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纪律,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只有通过严厉惩治,弘扬正气,打击邪气,才能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者,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五、拓宽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网络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活动,让“一把手”的配偶和子女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吹“枕边风”,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
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通过开通监督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实行公开承诺等措施,架起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舆论监督桥梁。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从上至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对国企“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民主与法制,而建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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