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把手”,是指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仍然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其企业领导人的产生也仍然带有行政色彩,尤其是企业的“一把手”基本上是由上级党委委派的,因此其手中的权力也就具有其绝对性,是地道的“大哥大”。在这种体制下,防止国有企业领导人腐败的唯一措施是监督。然而,现实看来,国有企业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一把手”因贪污受贿、赌博嫖娼等被绳之以法的接二连三。而导致国企“一把手”失控的主要原因是监督机制问题:国企的“一把手”大多为上级委派,在组织关系上归上级党委垂直领导,地方政府组织一般不纳入管理范围,于是便长期远离上级监督机构视线处在监督的“结合部”,出现“监督空档”。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一些全国颇具影响的腐败大案,不少是“一把手”所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会更严重,甚至可以影响到一个企业分支机构的生死存亡。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过程中,在扩大对外开放和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目前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一把手”失控的成因
如上所述: “监督‘一把手’难”的问题症结在于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对“一把手”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监督‘一把手’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弊端,选人失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上级忽视监督;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权缺乏可靠保证;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合力;监督法规不健全,政务不公开;监督教育不到位,对权力监督认识不足等。
二、强化“一把手”监督的方略初探
怎样才能对国企“一把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呢?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锐利思想武器。马克思所说的“巴黎公社原则”,其核心思想就是人民监督制思想,一切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可由人民罢免。列宁提出,让人民监督系统同党和国家最高机关“享有相同的权利”。毛泽东则把“让人民监督政府”,作为跳出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新道路。邓小平提出了建立群众监督的新思路:“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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