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是今年4月末新增贷款客户,5月21日首次扣划利息未成功,造成欠息,而欠息的原因并非单位账户资金不足。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欠息情况的发生,而且直到6月2日才发现呢?
第一,事前缺乏与客户的足够沟通。由于该客户在XX支行开立了多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有存款,一个账户无存款,一个为专用账户),客户经理在进行CP系统录入时,没有将本息扣划账户与客户充分协商,造成录入的利息扣划账户实际并没有存款,5月21日系统自动扣息时,扣划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
第二,责任心缺失。对于贷后管理的规定动作没有落到实处,对客户单位的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不关注客户资金的回笼情况,事前不查询存款账户情况、事后不清理实收利息情况,缺乏基本的责任心。
第三,风险意识薄弱。今年以来,从建行总行对新增不良客户的下调理由来看,凡一年内发生逾期或欠息等违约现象累计三次以上的,均要求下调为不良贷款。这项新举措,非常明显地反映出总行对客户偿债能力判定量化的趋势、对信贷基础管理要求从严的趋势。少数客户经理对短暂违约行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业务素质偏低。仍有部分客户经理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对每月“应收利息”、“实收利息”都没有起码的常识,认为只要有一张利息凭证就能证明其利息已扣收。部分客户经理对CP系统操作不熟悉,一旦有业务发生,往往依托他人走流程,忽视了流程中一些需要注意的因素。
第五,培训学习未达到预期效果。今年以来,湘江支行公司业务条线举办多次业务培训,特别是4月份以后公司业务条线实行了客户经理周例会制度以来,每周均会对相应的业务知识组织学习并对近期重要事项进行提示。在一季度的信贷资产质量通报、表外业务培训、客户经理周例会上多次提醒客户经理注意到期承兑、到期贷款、利息扣划的操作风险。但部分客户经理并没有认真对待各项业务培训,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
第六,会计柜台对于信贷业务没有足够的重视。利息或者本金的逾期,在营业网点的科目余额表中有相应的体现,同时21日前台会打印结计利息的凭证,22日会打印实收利息的凭证,两者核对就会发现实收利息是否全部扣收,但是少数会计人员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可能认为所有贷款的业务都是客户经理的事,根本就没有去关注。
第七,业务部门缺乏一个有效的系统进行监管,只能依靠省行刷数来核对数据,无法及时了解前台垫款、欠息的情况。而5月份由于省行系统出现了一定故障,刷出的数据截止日为20日,只能依靠前台查询21日扣利息情况。尽管公司条线在扣息前后均已提示各行处关注利息扣划情况,但由于以上因素仍造成了欠息情况的发生。
也许正是因为有许多的偶然因素,引起了XX单位出现了欠息的情况,但是偶然中更多的是必然。正是由于我们基础管理中的不到位,相关人员的不重视,业务素质的偏差,风险意识的薄弱造成了信贷资产管理出现了漏洞,信贷业务需要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需要大家有高度的责任心,扎扎实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