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考核要具有超前性。银行案件防范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要根据业务不断发展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实现案件防范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实现机构、岗位、个人三级安全目标。安全防范监督管理,应突出强调敢抓、敢管、敢考核。我们要十分注重“以人为本,重在教育和预防”的原则,注意发现、表彰银行案件防范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总结和推广案件防范中的好做法,积极探索案件防范的新路子,激发和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违规操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案件防范监督机制。
管理培训要具有超前性。银行案件防范管理工作应以人为本,围绕人的行为,规范各项管理措施,采取“多层次、低重心”的管理手段,将工作的中心下移,放在经营管理的第一线,开展从管理层到执行层多层次管理,才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案件防范中的每一项工作,人都是第一要素,而且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人员素质。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激励职工钻研专业技术,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结合我行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职工的案件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大提高职工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技能。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员工把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工作向“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银行案件防范设施要具有超前性。必须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技术型防范,使银行案件防范工作逐步由体力型向技术型、智能型方向过渡,确保银行安全。近年来,银行系统高度重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舍得花钱保平按,重点在完善功能、提高防范设施质量和规范程度上下功夫,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了“立体化全天候和远程”的防卫系统。先进的防范设施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弥补了人力防范的不足,提高了银行案件防范部门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大大提高了银行案件防范目标的安全系数。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整体功能要具有超前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金融系统保障资金安全、人身安全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能否把本职工作做好,还取决于纪检监察人员是否具有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的良好素质,取决于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协调功能,这是纪检监察部门发挥参谋作用的前提,是超前做好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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