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严把进人关。银行是信贷、结算、现金和外汇管理的中心,社会上不法分子经常把眼睛盯在银行,并千方百计通过银行内部,采取内外勾结的形式作案。如果我们警惕性不高,平时防范意识不强,尤其在进人上把关不严,就有可能让不法分子的阴谋得逞。因此,要按上级行有关规定办事,坚持进人标准和原则,要从每年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合格的人员,充实到员工队伍中。这不仅有利于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而且也为有效防范经济案件的发生再构筑一道防线。
四是充分发挥员工家属的作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必将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一些员工的思想和情绪。为了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保持员工队伍思想的稳定,积极支持和集中精力投入改革和业务工作之中,要注重发挥员工家属的辅助作用,通过家访、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向员工家属通报情况,建立沟通联络,在家属与单位、家属与员工之间架起互相理解的桥梁,使员工的家属更加理解与支持单位和员工,并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一些比较后进员工的思想转化工作,与携手共筑一道稳定员工队伍思想和防范经济案件发生的后方防线。因此,组织到位是做好案件防范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增强案防工作的效能性要切实掌握案件防范工作的具体特性。
思想认识要具有超前性。首先要提高对案件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的认识。从广度上看,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高智商、高科技作案活动也呈发展势头;从深度上考察,金融案件由偶发性向预谋性发展,由单位性向多体或集团性发展。作案手段由显形向隐性转化,作案工具日益现代化,作案人的贪婪性和残忍性越来越重。其次,提高对安全本身也是效益的认识。安全和效益是辨证统一的,安全是效益的重要保障,没有安全就很难说有效益。要坚决防止前面发展业务,后边“起火”。事实上,发生案件也就很难做到集中精力去抓业务,去发展业务,一切效益便无从谈起。第三是提高各级行领导对安全责任的认识。做好银行案件防范工作,与做好其他工作一样,关键在于各级领导。一句话,在于领导的案件防范责任是否落实。
工作重点要具有超前性。银行案件防范工作,从表面看是处于守势,因为作案者何时何地实施侵害,实施何种侵害是难以预料的,具有很大的突发性和偶然性。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预防犯罪还是有规律可循的。这就要求银行在工作上突出重点,加强预测,以周密的组织和得力措施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有效的超前防范工作。一是搞好安全教育,坚持针对性、经常性、效能性。二是掌握信息,综合分析,搞好调查研究。三是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银行各个部门、各种人员按照银行案件防范规定的职责、权利、义务、行为准则等发挥各自的职能,增强银行职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促进银行案件防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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