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的执行,我们在贷款调查中发现几个规避政策的新问题。
第一,虚拟婚姻状况。根据政策规定,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对于第一次贷款购房者,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多下浮15%,而再次贷款买房者,首付款金额必须达四成以上,且利率须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由此,存在一个较大的利润空间,客户可能虚拟婚姻状况从而逃避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例如,已婚的夫妻中一方曾有贷款买房记录,便可虚拟婚姻状况为未婚,由无贷款买房记录的一方来贷款。
第二,利用多个身份证件。在调查中发现,某些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对曾办理过购房贷款的身份证号隐而不报,造成银行根据新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未能发觉其原有贷款买房记录,从而逃避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同样,对于出现 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也存在类似情况。在利益的驱动下,客户可能利用或伪造新身份证件,避开曾使用的旧身份证件向银行申请贷款。
第三,开发商虚拟购房主体。开发商可能为缓解资金压力铤而走险,利用内部人身份大量买房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甚至盗取不明内情的客户资料虚拟个人住房贷款主体,从银行套取资金以解解燃眉之急。
鉴于此,贷前调查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
第一,充分利用各类客户资料互相印证其真实性。例如,可通过户口薄、个人征信报告印证客户申明的婚姻状况;可利用身份证件、婚姻登记证等有效信息预防客户利用多个有效身份证件逃避政策。
第二,在进行贷款调查时,不要局限于单个客户资料,同时应注意整个楼盘的客户资料。对于一些重复的客户信息,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例如,同一个楼盘的客户收入证明出自同一个单位,通讯地址处于同一区域,甚至家庭电话、公司电话相同,从这些细微的信息中就可推断出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