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反洗钱监控的重点都放在银行,其中的逻辑是:(1)银行业以货币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2)洗钱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总会留下蛛丝马迹,(3)银行对客户拥有特定的信息优势,凭借其掌握的“内部消息”就可以洞察这些异常情况。因此,当局相信,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当他们的代理人、负责收集和报告洗钱线索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是银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作为大型国有银行的建行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在反洗钱过程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基层行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对4种大额交易和48种可疑交易被明确要求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造成了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的懈怠。
一、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行与监管当局的目标冲突
基层行与监管当局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典型的反洗钱报告错误有两种:第一种是把非洗钱行为误作洗钱行为上报;第二种是漏报洗钱行为。作为监管当局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维护宏观金融形势的稳定,因此尽量少犯第一种错误。但是,基层行,作为理性“经济人”,这决定了他们在面临不按规定提交报告就会受到惩处的威胁时选择尽量少犯第二种错误。以最大限度化解被罚款的风险和可能的信誉损失。监管当局的意图是反洗钱,基层行的动机是规避罚金和商誉损失。作为理性的基层行,追求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银来说,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基层行人员反洗钱意识淡薄,经验缺乏
基层行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反洗钱意识淡薄。像大额支取或频繁转账,短时间内账户资金频繁进出的,长期不动账户突然激活,异地进行交易等形式从事洗钱活动的没有引起临柜人员的警惕。一些基层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现代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三)对客户信息审核不够
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商业银行竞争激烈,为了业务发展各家银行都在大力抢夺客户资源,而洗钱的客户一般都有大量的资金交易,银行原则上是不会拒绝这样客户开户的。基层行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其次还存在像开立假账户,用假身份证开立账户、以他人身份证开立账户、用亲属用子女姓名开立匿名账户的现象。
(四)基层行组织结构不合理
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存款取款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也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部分基层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由于反洗钱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都是兼职反洗钱任务,在原有的工作没减少的情况又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形成顾了一头顾不了另一头的局面,因此反洗钱工作有些力不从心,监控不到位,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对策思考
洗钱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具有自主学习和自我调适功能的组织系统。洗钱组织内部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与外部的破坏能力(披露、举报、打击等)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促使原先远离平衡态的、非线性的、开放的洗钱系统由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时空或者功能上的有序状态。监管水平越高,披露力度越大,洗钱犯罪的技术也越先进。这就像是病毒与抗生素的关系一样,病毒总是在突变中寻找生存。
(一)提升人员配备及业务素质
洗钱犯罪属于典型的高智能型犯罪,其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反洗钱工作既需要一些精通金融、计算机、结算、税务、海关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也要一些懂经济、法律、贸易、英语等综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基层金融行不可能配备专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大多由柜面业务主管或本机构综合人员担任,而他们每日都要承担柜面核算、业务授权、自助设备管理等工作,由于工作量繁重,反洗钱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很高,而较难开展反洗钱的实质性工作。而且,基层行在执行岗位轮换制度后,人员培训工作一时难跟上,反洗钱工作大多“师傅带徒弟”的操作式,简单地告诉其系统操作要领。因此这都要求基层行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可采取主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改进反洗钱的技术手段
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网上银行,电子货币都具有突破传统银行柜台支付结算方式,支付转移到虚拟的网络空间,因而成为更隐蔽的洗钱犯罪手段。基层行在日常工作中对开立电子银行的客户要加强网上银行系统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和日志审计机制建设,提高网上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备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洗钱执法能力,避免基层基层行收集、统计、分析支付交易信息难以及手工操作随意性大、差错率高的弊病,便于反洗钱中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行动,切实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是通过“数据挖掘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反洗钱监控软件工具,对各种金融数据进行分析、建模。通过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异常资金转移情况,最终找到秘密运作的非法洗钱犯罪证据,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依据。
(三)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
基层行应该根据自身经营和现实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章程,要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主要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并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开立账户时,要认真审查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向有关发证部门核实其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个人结算帐户纳入管理范围,避免洗钱者利用个人账户清洗黑钱;在提供保管箱等可能产生洗钱活动的中介服务时,严格执行身份核实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将大额存入现金纳入现金管理的范畴,控制现金的流动,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取现金。(解放中路支行 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