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行业是建行信贷余额最高的行业之一,客户数量众多,当前违约概率也相对较高,达到2.66%。
2010年以来,依据总行信贷政策,批发行业一直被列为压缩退出行业, 但对于小企业客户,在湖南省分行大多数二级行被列为支持类行业。2011年6月以来,批发业已连续数月被列入红色预警行业,依据行业限额管理办法,应暂停当年纯新发放业务的合同签署和发放时,但对于信用评级aa-以上(含aa-)小企业客户、具有合格金融质押品或房地产类押品的a+级小企业客户、可不受行业限额的约束,按原程序办理业务。由于批发行业按小企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一些规模达到大中型的企业客户,也采用按小企业申报评级授信,从而低估了客户违约概率及信用风险。
目前我行对企业规模主要依据《中国建设银行对公客户规模确定办法》(建总发〔2006〕58号),办法明确对公客户规模依据“一维确定,收入优先”的原则,以客户销售收入为优先考察指标。批发行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3亿元之间,规模认定为中型,大于3亿元的应认定为大型。为进一步细分业务市场,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小企业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又制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规定单一客户的规模认定以销售收入、资产总额作为主要考察指标,原则上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有一项未达到上限标准,应认定为小企业。该办法将批发行业与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归为一类,上限指标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2000万元。由于批发业的特性,该行业客户固定资产一般较少,资产周转速度较快,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达到大型企业规模时,而其总资产往往还在10000万元以内,按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则仍可以认定为小企业。由于批发业客户违约概率相对较高,以及总行对一般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向上调整的从严管理,像这一类型客户如果按一般公司类客户评级,信用等级一般在A-、A、A+级,很难达到AA-级以上,而如按小企业评级,信用等级一般能到aaa级,从而大大低估了客户实际违约概率及信用风险。
鉴于批发行业的特点,《小企业认定办法》按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两维确定企业规模,与批发行业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因此对于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批发企业,按小企业申报大额授信(3000万元以上)的,省分行应按一般公司类客户从严核准审批。同时建议总行下调批发业小企业资产总额上限标准,或者依据建总函〔2009〕258号《关于按照四部委标准进行企业规模等级划分工作的通知》,按四部委标准,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至少划分为中型,如果从业人数超过200人还应划分为大型。从制度上避免批发业实际规模达到大中型的客户采用小企业申报评级授信,低估客户实际违约概率及信用风险,挤占小企业信贷规模。(风险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