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外汇柜员,如何从本职工作入手,将“双基”活动落实到工作中去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现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思考和实践,针对个人外汇管理操作方面的风险防范提出一些建议:
1、外币现钞存入的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币现钞日累计存入等值5千美元以上的需提供来源证明---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人提取外币现钞金额核对正确以后,一般都不会保留原存款银行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所以即使客户要存入的现钞是真实从银行提取的也难以办理。因此客户提取外币现钞时,柜员要提醒客户保留取款回单备用,以免将来存入等值5千美元以上无“原银行取款单据”。对于无原银行取款回单的,建议客户分日存入或分帐户存入,以免有政策风险。
2、个人外币现钞提取的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币现钞日累计提取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事先到外管局备案。但实际操作中,客户如有多张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分别在不同的营业网点甚至不同的金融机构提取外币现钞,或者是同一个客户同一天在同一银行不同柜员之间办理,要避免超额是难以控制的。因此要求柜员在办理外币现钞取款业务时要先查看客户提供的卡、折明细账,查看是否当天存取已超限额,防止客户在我行多个营业网点或同一营业网点不同柜员甚至同一柜员不同时段超额办理过存取业务,避免因工作疏忽遭受外管局的监管处罚。
3、个人结售汇累计年度总额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严禁通过个人分拆结售汇来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而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二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三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四是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五是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因此一旦我们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
4、外币辅币找零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才可使用外币辅币找零交易,对大于一百美元的结汇一定要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操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柜员为了省事,对超过100美元以上的外币也使用辅币找零交易,对这种违规操作行为应该制止,应按规章制度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