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任纪检监察特派员以来,我常常会思考一个问题:合规操作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合规经营是其生存发展的根本。合规操作是我们银行工作的基础,是银行不断发展的重要根基,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作为基层机构的员工可能有时会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某些地方束缚了我们的业务发展,仔细一想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都是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
近几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不仅干扰破坏金融秩序,而且严重的损坏了银行的社会信誉,对建行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严重损失。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特派员,如何理解“合规操作,从我做起”呢?
我认为,首先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诚信、正直、守法,坚决不做有违国法、党纪、行规、公德、人格的事。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合规与业务发展的辩证关系,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只把目光局限于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综合经营计划及KPI指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了业务的合规操作,有些机构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加大了我行合规风险。因此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合规操作管理,树立合规操作管理与业务发展并重的基本意识。
其次,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给下属员工做出合规操作的良好示范。建行的基层机构,是建行合规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合规意识差,基础管理薄弱,违规违章现象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员工合规教育,确保员工对应知、应会、应用的合规知识和合规纪律等了然于心,贯彻于行,不让员工因不知而犯错误。
第三,严格用制度来管理,制度执行时要避免“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现象,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扭转职责不清、责任落实难的状况,形成事事都有明确合规守法的工作标准、处处都有严格的合规经营纪律约束,对日常合规操作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责任,该处罚的坚决进行处罚,使依法合规操作成为全行员工的自觉行为。
总之,对于合规操作,我们要“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穴蚁”,要坚持从点滴做起,从小处着手,为建立我行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建设银行成为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一流银行,为实现建设银行的战略愿景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