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24日消息,近期,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等。
《意见》提出7方面、共计25条具体措施。一是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完善公正监管制度,避免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处理措施,对“一刀切”行为严肃查处。
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
《意见》强调,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
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意见》要求,优化货币信贷传导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建立差异化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
健全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推动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小额金融纠纷快速解决等机制建设等。
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
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市场,引导天使投资人群体、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稳步推进新三板改革,健全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鼓励地方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贷款风险权重。
四是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
《意见》明确,完善创业扶持制度,改善创业环境;完善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大企业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为创业活动提供支撑。
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制度。创新中小企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大幅提高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比例;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机制,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能力与水平。完善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制度,优化人才激励和权益保障机制等。
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完善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制度,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构建以信息技术为主的新技术应用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材料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生物技术等,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的工作机制。
五是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意见》要求,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促进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机制;夯实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机制。
六是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构建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制度。坚决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额。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负担。
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构建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
七是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意见》提出,强化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同时完善中小企业决策保障工作机制,包括中小企业政策咨询制度、中小企业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引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