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申报
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时间:2011-03-11 13:45:27 来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须超过36个月,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