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工行泰安分行为加强营业费用管理,提升全行财务管理水平,响应国家公务经费压降政策要求,采取三项措施规范费用支出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职工教育经费事前审批流程,强化主管部门审核力度。进一步确立人力资源部做为职工教育及培训费用支出主管部门地位,着重强调与职工教育培训相关的支出如培训费、教学资料费、差旅费(含住宿费)、职业资格认证费、教学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费等支出事前均需提报《培训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
二、规范交通及住宿标准,杜绝在差旅费中列支“公务旅游”费用行为。制订不同级别员工交通及住宿标准,规定凡需乘坐高铁、动车的,一律乘坐二等车;同时在办法中特别注明,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因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三、减少会议次数,细化会议支出范围及标准。全年会议管理本着“必需”原则,尽量减少现场会议,多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如确需召开的也应尽量减少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每次会议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超过一天、不安排住宿。各类会议行原则上在分行餐厅安排工作用餐,需安排其他用餐或在行外安排会议的,经财务分管行长批准后,按会议预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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