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下发风险提示,要求各经营机构应高度重视保函的信用风险管理,认真学习最新文件精神,充分调查每笔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研究客户、项目、所属行业及业务期限等是否适用相关产品。尤其对于申请人和受益人所处市场和行业发生剧烈变化,或者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等缺乏竞争力的,应当重新审查申请人和受益人的资信状况。
一、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客户所提供的交易背景资料必须认真核实,确保真实有效。其中招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必须在有限期限内,且同一通知书或合同不得多次申请开立银行信贷证明或保函。
二、加强风险缓释措施。针对目前工程款拖欠、施工合同纠纷频出,保函和信贷证明期限不宜过长。对于期限过长的,应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运用,追加担保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三、规范期限管理。信贷证明书有效期截止日不得超过招标书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期限。
四、优先使用标准格式。所出具的信贷证明书和保函要优先和争取使用统一的标准格式文本。
五、完善信贷证明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信贷证明属于单务合同的一种,合同依法成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违反合同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将银行信贷证明由单务合同变更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已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