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天津和平支行纪委是支行反腐倡廉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中的一支中间力量,如何将其作用发挥到极致,将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成效。近年来,建行天津和平支行纪委在分行纪委和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秉承“纪委工作融入业务、纪委工作促进发展、纪委工作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纪委工作开展与支行业务全面上水平相结合;坚持内部风险防控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相结合;坚持发挥纪委核心领导与纪委委员个人作用相结合,特别是在发挥纪委委员“一岗双责”作用,监督、保障支行业务发展方面,进行一些积极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有关做法与同仁交流,敬请指正。
一、加强组织建设,从组织架构上为纪委工作融入业务提供保障
一是整合组织架构。自2007年我行纪委组建后,我行党委高度重视纪委工作。支行党委经过精心挑选,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过硬,且均为支行各条线负责人的八名人员为纪委委员。为纪委工作融入业务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是加强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实现纪委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从组织架构上的有效衔接,我行除正式单独成立纪检监察部,设置5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外,还将支行所有分理处、网点型支行的会计主管及储蓄所长共计23人任命为兼职纪检监察员。上述举措使支行形成了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的立体交叉网络,实现了纪委工作在支行各层面的全覆盖,消除了工作盲点。同时,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设立也为纪委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工作抓手。
二、建立规范,为纪委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一是建章立制,让纪委委员明确“干什么”
为了使全行纪委委员能真正发挥作用,知道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干什么?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纪委委员按条线负责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纪委委员除干好本质业务工作外,还必须完成纪委委员的使命,真正承担起“一岗双责”。纪委要求委员负责各自分管条线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并根据本条线案件防控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定期对所负责条线业务操作风险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和汇报;跟进排查、整改,做到联动防控,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总结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并在纪委委员例会上进行交流学习。同时,针对支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均来自支行业务最前沿,对纪检监察工作较为生疏的特点,支行对纪检监察兼职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门的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让纪委委员懂得“怎么干”
为使纪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支行纪委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为此下发了《关于定期召开和平支行纪委委员会议的通知》纪委会上既传达贯彻总、分行案件防控及纪检监察工作精神和要求,同时还研究和部署支行案件防控和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有关制度文件,讨论如何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及职业操守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同时,对日常遇到的有关纪委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和探讨,对违规违纪员工的问责和量纪等进行研究。如:在对“曹x利用个人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问题处理上,支行纪委多次研究,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准备充分,所以在实施处理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使之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理。
三是发挥潜能,让纪委委员真正“干得好”
在开展纪委工作时,我行纪委要求各委员除完成纪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外,还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如:在进行不良行为排查工作中,我行除完成上级部署的排查工作外,从去年开始我行还自行开展了月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有些纪委委员做到主动深入基层,创新排查方式,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排查并重,日常排查与日常检查结合的做法,及时识别员工的失范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纪委委员主动进行深入了解、跟进排查,及时上报员工异常动态信息,分析研究员工思想状况。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了继续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在总、分、支行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中,我行纪委委员都能做到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如:在开展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和“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中,各位纪委委员都分别召集本条线部门经理进行研究,根据各自主管条线的特点逐项梳理,业务条线的纪委委员还将细化出的八大风险的易发岗位和风险点制成表格列举出来并对应提出整改和防控措施上报支行,支行将上述问题在支行网站建立的“曝光台”上进行曝光,为支行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