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治“三风”活动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三风”整治活动,是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机关形象的需要,是提高机关干部员工整体素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是落实一级法人理念、提高执行力的需要,是发挥州、县(市)两级行整体功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二)加强组织领导。州分行成立领导小组,由李捷同志任组长,其他行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日程安排,宣传造势,督查督办及其他日常工作。(三)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利用简报、宣传窗、经管网、电子显示屏等平面媒体,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小型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造势,正面引导,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活动进度,及时发现带苗头性倾向,找出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排除工作障碍和阻力。对不按活动方案落实,图形式、走过场、不作为、不负责任,活动声势不大、步骤不扎实、方式单调、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要实行问责和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核实,及时处理,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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