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山西晋城陵川支行为认真贯彻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和“四公开”原则,一是入脑入心。对“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即: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和“四公开”原则,即: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组织全行员工利用晨会和班后会进行逐条学习,深刻领会,熟记于心。二是规定上墙。支行在营来厅显眼位置把“七不准”和“四公开”张贴上墙,让员工知晓,让客户监督,达到收费公开透明,业务流程规范。三是对照检查。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对照,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争做一位遵章守纪的好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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