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办公设备的被广泛应用,信息及数据安全也越来越不容忽视。为防患于未然,杜绝泄密案件发生,邢台分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移动存储设备原则上不可以存储敏感信息。二是外来人员携带的移动存储设备未经审批,不可以在我行系统中使用;被允许使用的外来移动存储设备,要经过相应的安全监测(如恶意代码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三是对于 U 盘、移动硬盘等使用频度较高的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放置在桌面等容易触及的地方。四是应对废弃移动存储设备里的信息进行安全删除或转移,并对销毁的存储介质做好记录。五是在我行非可控区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需做整盘加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