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建行株洲市分行正式铺开。分行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2月20日省行贯彻落实《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活动暨声誉风险管理”视频会议》召开后,该行狠抓落实,相继召开了行务会和部门专题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各支行立即行动,从自查做起,全面梳理、整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打造规范经营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行成立了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领导和指导全行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为本条线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总行、省行视频会议精神及银监局相关文件,务必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尤其是前台操作人员。让每一个员工都知规、执规。同时,各部门、各支行都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活动为一把手工程,必须有序高效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该行明确规定:中间业务推进办公室牵头负责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公司业务部牵头负责规范对公贷款行为,房地产信贷部牵头负责规范住房类贷款及个人贷款行为,其他部门负责本条线产品、服务以及收费的清查,各支行负责辖内的产品、服务以及收费的清查。
四、做到令行禁止。立即停止一切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或超出标准的收费行为,同时对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收费的文件进行地毯式清理,并及时予以废止,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有收费依据且按标准收费但操作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严格规范贷款行为,准确理会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的制度要求。加强联系与沟通,包括上下级之间、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要向银监局多汇报,避免信息不畅带来的误解。
五、严防声誉风险。妥善处理好客户投诉,注意沟通时的态度、技巧和方法。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动向,慎重对待新闻媒体的采访,避免媒体的过度关注和过度解读。
六、及时总结上报。各牵头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将清理、自查、整改结果认真填报并形成自查报告,尽快上报市分行。同时,各条线要加强与省行对口部门和牵头部门的沟通与衔接,保证相关服务与收费标准、口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