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控工作责任意识。在基层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上,逢会必讲案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一把手”切实履行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健康发展,安全运营。
二是加强基层机构各项案防措施的落实。市分行利用定期召开的案件防控部门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基层机构业务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提示。各基层机构利用案件防控分析会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案件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基层机构委派营业主管、风险经理、纪检监察特派员“三位一体”人员管理 。其主管部门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上级行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对其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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