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工行桂林荔浦支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可持续发展的信贷工作思路,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力、落实清收责任等措施,确保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截止年末,该行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8234.4万元,贷款余额40921.19万元,比年初增长9399.69万元,贷款不良额仅8.53万元,不良率0.02%,比年初下降个0.03个百分点,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
一、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彻底根除客户经理“重贷轻管”的思想。一是坚持贷款“日监测、周分析、月会诊”制度。深入分析贷款风险情况,严密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行为,逐一查找信贷业务各环节上的风险,及时发现和提示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控的预见性。二是要求客户经理按照信贷管理要求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建立贷后管理工作日记和贷后检查进度表,按规定时间做好贷后跟踪检查,杜绝贷后管理延期或不做现象。三是建立贷后回访制度。要求客户经理放贷后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回访,通过跟踪监测贷款使用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借款人及抵押物的变化情况,严防贷款被挪用,对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严格制度执行力。一是从贷前调查、征信、约客谈话,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严格“双人”制度,杜绝单人操作,对客户是否是借款人本人作出准确判断,充分了解客户贷款的真实意愿和用途。二是对客户填写的《贷款申请表》中的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资料相关内容逐一核对,必要时通过电话、或上门核对的方式做好尽职调查,确保客户信息资料的完整、真实。三是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真实性进行深入核实,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同时实地查看抵押物,确保抵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第二还款来源的真实有效。四是主管行长对客户经理上报的贷款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准确把握贷款的成数、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贷款的复核、上报、审批、发放工作,严控内部操作中出现的风险。
三、落实清收责任。该行把风险防范和质量管理作为开展信贷业务的前提,以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作为年度考核客户经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按“谁发放谁管户”的原则落实管户职责,严格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信贷人员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如客户经理所管贷款出现2户以上不良,则实行“停岗催收”,并按违约客户贷款余额扣回已发绩效,有效遏制信贷业务风险的产生。二是对出现违约三期以上的关注类贷款客户,要求客户经理重点监控,专人上门清收,同时发出书面《催收函》,以引起客户的高度重视,避免形成新的不良。三是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动态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协助”的清收工作责任制,对有故意逃债意图和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借款人,及时备齐相关资料提交分行资产风险法律等部门,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追索,防止不良贷款继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