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执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相关业务收费政策的要求,工行宁波大榭支行认真做好小微型企业信贷服务工作并积极转变营销策略,为小微型企业“减负”。、
一、积极响应文件政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相关业务收费政策和总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于文件中禁止收取的小微型企业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予以坚决执行,由始至终贯彻学习文件精神,针对小微型企业要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相关业务的合作。
二、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进行学习讨论,严格区分中小微企业的界限,管户客户经理对包内客户进行认真梳理,对于不符合划分标准的企业,耐心主动的与企业联系做好确认和解释等相关工作。同时开展业务自查,以2011年10月25日为界线,针对新老贷款协议的相关费用逐笔进行确认,对于误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三、转变原有的营销理念,在国家大力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情况下,将大背景与工行优势相结合,主动出击与企业进行交流,针对某些小微型企业对于国家政策敏感度不高的状况,将国家具体支持小微型企业的措施以及该行对于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客户进行说明,重点突出该行开展小企业业务方面的优势,以双赢的理念吸引客户,以此带动各项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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