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电子银行个人集中预注册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规范业务办理,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针对电子银行个人集中预注册业务提出了如下要求:
1、明确业务服务对象。电子银行个人集中预注册业务是指工行委托合作单位统一收集个人客户申请资料后,为其集中建立注册档案,并在个人客户本人启用后为其开通电子银行业务的服务。营业部明确要求集中预注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制度健全、内控完善、信誉良好的单位以及与该单位有明确所属关系的个人客户。
2、营销批量开卡单位。对于申请批量开卡业务的单位,要求积极主动宣传集中预注册业务,在取得单位同意并在提交批量开卡申请前,要求与工行签定《中国工商银行批量开卡业务协议书》及《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集中预注册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办行按照个人金融业务批量开户业务处理流程为预注册申请人办理,通过代理业务批量开卡时勾选“预注册”、将相关文件发送运行管理部业务处理中心运行科上送预注册文件日终批量方式完成电子银行预注册;对于已开立工行结算账户申请集中预注册业务的合作单位,仅需与工行签定《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集中预注册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后,经办行通过电子银行内部管理系统批量导入预注册申请人申请信息。
3、规范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经办行办理集中预注册业务必须确认预注册申请人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归属关系,对于不属于该单位员工、该学校学生的其他所属关系,一律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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