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日动态监测。建立内部重点业务指标日报告制度;根据全行信贷客户的信用现状、质量分布、在在问题、贷款迁徙及减值等情况认真分析信用风险状况,重点对关注类以下贷款及大额不良贷款客户的迁徙变化情况、公司及个贷不良额的清收处置进度,逐行逐户进行详细监测通报及反馈,确保年末信贷风险监测各项业务指标的目标计划完成。
二是强化系统监测 。对《CRMS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发出的风险报警(提示)事项、客户预警等未解除的风险预警事项等,在年底以前进行一次再核查、再落实,以保证报警事项的落实核查和处置;对《CCIS企业征信系统》发出的错误信息进行数据纠错和异议处理;维护客户系统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并充分运用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系统》,监测公司信贷客户的风险预警,为防范客户信贷风险提供系统监测作用。
三是预警追踪监测。对上级行及本部全年发出的信贷业务风险预警提示进行逐行逐项核查落实。未落实完成的在年末以前务必处置完成,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跟综监测和落实,尽快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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