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双基”管理活动要求,8月下旬,建设银行娄底分行组织对所辖16个营业机构及10个内设部门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严格规范印章管理。
该行主要通过检查前充分沟通、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用印资料与询问用印流程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支行各部门比较重视印章管理使用,用印、刻印、保管等流程比较规范。针对用印审批单填写要素涂改、用印登记簿要素填写不齐全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以进一步规范印章保管使用,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进一步增强印章管理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要求各支行(部门)负责人务必对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起责任,杜绝因印章使用与管理不善而产生重大风险。加强对印章保管使用人员的教育引导,加深认识,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形成“用印前必须审批,用印后必须登记,法律性文件必须进行法律性审查”的用印意识;
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印章管理流程。要求各支行(部门)印章的刻制必须向该分行办公室申请,由该分行行领导审批,再报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办公室统一办理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印章启用前必须通报所辖机构,明确启用日期。印章使用严格核对用印签字样本,坚决杜绝代签、事后补签等不规范行为,印章保管严格实行“双人用印、双人管印”,严防操作风险。
三是严把合同协议类法律性文件用印审核关。对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必须事先由法律合规部进行法律性审查,用印时先审查法律性审查审批单,并将其作为用印审批单附件一并保管,严防先签订合同协议、先用印后审查逆程序操作,防范法律风险。
四是进一步规范印章档案管理。对以前年度用印审批单及用印登记簿进行清理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查找,防范风险。
五是及时清理、变更、废止相关印章。对以前年度印章刻制不规范的印章重新进行刻制,对已变更、废止、待销毁处理印章严格按《中国建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进行销毁处理,并清册登记,确保印章材料档案管理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