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来,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员工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等严重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工作之余,又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正式发文,看罢,确实感慨良多。
员工与贷款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参与高息融资等严重违规问题,是总行、监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但是仍有少数员工我行我素、明知故犯。
其中,员工利用个人账户,代保险公司收取个人贷款抵押物保险费,以网银转账的形式为客户代发工资,代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诚然,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这些违规行为,我们好像有点司空见怪,不以为然。因为,我们有这样的误解:他(她)这样做是为了留住客户,是为了本单位的业务发展。但实质是严重违规行为。
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基于员工平时在工作中对规章制度学习不够,工作中应知应会的条例人人都知晓,都懂得。但是,对于哪些行为是禁止的,不能操作的的却从不关注,也不知道。因此当客户大量资金转入员工个人账户后,员工心目中因无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意无意的就动用了这些本不该流入自己账户的资金,也就有意无意的造成了违规行为的发生,而自己还浑然不觉。等到有关部门审计检查或非现场系统监测发现时,才大吃一惊,“我违规了?”此时,悔之晚也。或许当初的违规行为是无意识的,是无知的,抑或一念之差,付出的代价确是长久的痛。
通过此次学习,使自己明白了平时在工作中除了懂得应该做的,也应熟悉不应该做的,更应知道禁止做的。增强自觉、主动遵章守纪的意识,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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