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履行营业部对公专业反洗钱工作职责,提高对公反洗钱工作效率,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营业部在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特对相关部门和支行做出如下要求:
1、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营业部明确规定运行管理部作为营业部人民币对公业务反洗钱小组的牵头部门,为了发挥其牵头部门的牵头作用,明确规定了其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下发的各项反洗钱规章制度,贯彻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监督辖内各对公营业机构全面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营业部反洗钱规章制度,对各支行人民币对公业务反洗钱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并督促支行整改落实;协同反洗钱领导小组,开展本专业的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等九个方面。
2、明确基层支行具体职责。营业部要求各支行分管运行管理的科室负责人作为支行对公专业反洗钱工作责任人,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其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执行和传达上级行各项反洗钱规定和要求;负责对网点现场管理人员开展反洗钱宣传及培训,并提出反洗钱阶段性工作要求;负责本支行人民币对公业务反洗钱的保密工作等六个方面。
3、明确相关岗位人员职责。营业部具体规定了营业网点人民币对公业务反洗钱岗位人员工作职责,一方面,要求各营业网点柜面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网点负责人作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大额交易监测并上报等反洗钱职责的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反洗钱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求网点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可疑交易报告人员在支行分管运行管理的科室负责人处登记备案,遇到人员调整,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登记。对于各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反洗钱责任人员未按照要求履行反洗钱岗位职责的,将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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