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分行针对前三季度信贷作业监督率未达到100%总体目标及贷款新规执行、内外部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认真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信贷监督执行力的五项具体措施,确保实现全年信贷作业监督目标。
一、充实和完善监督执行报告制度。该行重点对本级行当期受托支付和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执行情况、执行比例、工作中采取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分析,充实和完善监督执行报告。
二、强化受托支付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考核。该行对未按要求执行受托支付的,下发非现场监测意见书,限期整改。监督执行部门加大对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总省行规定,把贷款受托支付执行比例、走款支付规定等做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监测。同时,将受托支付执行比例纳入相关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三、严格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管理。该行对新增的中长期贷款,要求各支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对还款方式的要求,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对存量贷款中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积极与借款人协调沟通,通过修订借款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整改;对银团贷款积极与牵头行进行沟通,督促牵头行尽快整改;在作业监督和放款核准时进行重点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放款核准。
四、规范监督发现问题操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整改率。该行严格按照总省行对监督发现问题工作程序的要求,通过系统对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下发《监督管理意见书》,督促贷款经办行或公司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在系统中完成整改操作,以切实提高全行监督发现问题率的整改率。
五、明确责任,加大作业监督考核力度。该行严格按照省行《陕西分行信贷监督执行行为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暂行)》,对经办行不能按时发起监督流程、移交监督资料的问题以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其他操作层面风险因素,进行违规计分。同时,应根据本行作业监督实际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制定考核措施,确保全年作业监督指标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