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鼓励员工积极堵截、检举、抵制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晋城建行根据省行相关规定,制定《中国建设银行晋城分行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操作规程》.
《规程》解释“检举”是指实名检举,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堵截”以公安机关或本行职能部门认定的为准,并附相关凭证和资料。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等。精神奖励包括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可同时授予,也可单独授予。奖励费用按照“预算管理、集体审核”的原则在绩效工资中安排,实行动态预算管理。奖励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奖励评审委员会的集体审核程序,发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扣个人所得税。
市分行设立“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市行本部及基层行奖励事项的评审。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行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计财会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法律合规部、安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
奖励资金由市分行计财会计部按照规定发放,但给予需要保密的申请人的奖金,由纪检监察部领取后直接发给检举人。在奖励申报、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公开、泄露检举人信息、检举情况的,或者打击、报复被申报人、被奖励人的,依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