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广西玉林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加强上门收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上门收款业务管理,既提高了上门收款业务工作效率,又加强了上门收款业务的风险防控,得到上级行的充分肯定。 一是健全上门收款业务制度。根据总行上门收款业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玉林分行上门收款业务操作流程》、《玉林分行上门收款人员岗位责任制》,使上门收款业务制度进一步健全,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上门收款业务各个操作环节和高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规范上门收款服务协议。对上门收款业务做到严格审核把关,按规定报区分行审批。同时,注意规范上门收款服务协议,在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收费标准、金额和双方的权责等,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并且,禁止各支行擅自对签约客户减免上门收款服务费用,还与守押公司签订上门收款服务业务押运协议,确保上门收款业务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上门收款服务人员管理。全辖上门收款人员必须由分行现金营运中心负责人核准,并报运行管理部审批,同时申领上门收款服务证。上门收款服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加强上门收款服务证的管理,每日上门收款结束后,必须将服务证交现金营运中心执行经理统一入库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四是把好上门收款业务准入关。根据客户对本行的贡献度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以优质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对一些零散小户或难以达到业务综合增效点的客户,不提供上门收款服务;以防范业务风险为原则,在人员、押运、交接、监督、对账等方面达不到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的,不得办理上门收款业务。此外,对上门封包收款,做到及时组织员工清点,做好与企业的账款核对工作,从而使上门收款业务的操作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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