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操作风险控制和评估工作,针对个人代理保险业务固有的风险点,为提高代理业务的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工行长治分行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代理个人保险产品合规销售管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监管部门要求和总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总行文件要求,从网点资格、人员资质、单证和宣传材料管理、目标客户、投保提示、营销话术、银保通系统上线等方面逐一落实合规销售的各项要求。一是强化代理保险产品的合规销售管理。全面实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代理保险产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具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二是严禁保险公司人员进入我行网点面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违规散发保险产品宣传资料,坚决屏蔽保险公司人员的违规销售行为传递到我行。三是严格规范代理保险产品培训,加强培训质量管理。营业网点在接受保险公司对我行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的时候,必须由二级分行以上代理保险销售管理部门对产品培训讲义、培训内容、营销话术进行事先审查并对产品培训过程进行监测;产品培训讲义和宣传材料必须使用经总行审查并下发的版本,严禁使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擅自改编的培训讲义和宣传材料;要提高自我学习和鉴别能力,防止不加鉴别地全盘接受保险公司的培训。四是营业网点必须全部通过银保通系统销售代理保险产品,严格按照规范的银保通业务操作规程办理代理保险业务;切实推行保险客户风险评估制度,必须事先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确认,不得向保守型客户推介投资连结保险;全面实行代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凡在我行购买代理保险产品的客户,必须在《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上签名确认。
二、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是要求各营业网点要严肃认真面对客户对代理保险产品的投诉处理工作。网点和银行人员不得简单将投诉客户推向保险公司,要认真听取客户投诉意见并及时向上级行反馈;分行相关负责人要与保险公司积极联系确定解决方案,在方案未确定前要积极主动与投诉客户保持联系,详细记录客户投诉情况,争取有利的解决时机。二是按照《代理个人保险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成立代理个人保险业务应急处理小组,密切关注客户投诉、退保等情况,做好重大事件的预防和预警,即时发现可能引发群诉、因误导造成的投诉和媒体负面报道等事件及线索,遇有重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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